根据规定,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要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任何人对于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异议。然后商标局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以及理由、证据等副本递送给被异议人或者被异议的代理机构,在收到之日 30 日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此时,商标申请人一定要保持冷静,与代理机构一同商量解决问题。 一定要重视这次答辩,一旦放弃答辩机会就意味着放弃了商标。 注意事项: 1、 把握答辩时机 被异议人要把握好答辩的时效性,不要错过提交材料的时间。 2、 抓住重点,条理清晰 要针对商标异议的理由进行分析,整理答辩书,答辩书的逻辑关系要清晰,内容要紧凑,叙述要简明扼要。并且要提供事实依据。 在辩驳商标不是近似商标时,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从商标的本身来说明其区别,尤其要说明是否对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有没有影响;如果是属于同类的商品,要辩驳商标不是类似商标时需要从音、形、义这几方面分别作出叙述,还要结合被异议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取得了哪些区别性方面的相关描述,进而得出两商标不近似的结论。 3、 针对性强 答辩要针对异议人的理由进行逐条反驳。 4、 提供充分的证据 答辩时提供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并且充分的。 再进行商标异议答辩时要选择一个代理机构,否则自己很难整理材料,处理问题是毫无头绪。就像打官司邀请律师一样,委托代理机构可以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