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并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偷漏的 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需缴纳城建税;
出口环节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城建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