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点: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