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前需要申请设立登记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设立必须经过登记机关登记,否则不能成立公司。目前我国针对公司设立主要采取准则主义,也就是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经申请人申请,登记机关就予以登记,公司就能够成立,不需要批准。但是有一些行业由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国家实行特许主义,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要在登记之前经过批准。所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只是起备案作用,为公众和有关监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 本法新加入公众有向公司登记机关查询公司登记事项的权利的规定,明确登记机关有义务提供服务,以便使市场信息更加全面、透明,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由申请人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查核准并予以记载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的目的是使公司设立的事实为社会公众所知悉,保护交易安全,同时便于国家对公司进行必要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时,应符合法定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并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时法律要求的相关资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