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取名规范 1、香港公司名称必须包含英文 公司名称可以包含中英文名称,并且需依据公司的类型添加相应的后缀词汇,如“limited”。名称中可包含中文名称,但是需为繁体字。 虽然香港公司名字可以只取中文名字或英文名字,但是银行开户系统只能以英文录入,所以取名最好同时取中、英文名称,避免在开户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作。 2、公司名称需查册不重名 通常建议准备1-3个公司名称以作备用,并进行全名查册拟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是否与已注册的香港公司重名,需查册不重名后才可申请注册使用。 3、特殊行业需申请相应的牌照 公司名称若包含「银行」、「保险」、「皇家」、「大学」、「基金会」等字眼,需另外申请相关牌照。 以下情况的香港公司名称将不能被注册 1、香港公司名称与出现于公司注册处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的名称相同; 2、香港公司名称与根据某条例成立或设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 3、香港公司注册处长认为使用的香港公司名称会构成刑事罪行; 4、香港公司注册处长认为公司名称属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属违反公众利益的。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注册香港公司取名规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