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的会计分录 1、冲红时 借:应收账款(红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税额) 2、重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如何做账务处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