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征是什么?如何运用? 自然人代征主要面对自由职业者,这个优惠政策很好地解决了一些无法按照规定有资格自行申请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因为其经营活动需要不得不提供发票的实际情况,企业在其经营的过程中,经常可能会碰巧遭遇各种未按时开具发票的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之间发生的业务交易往来,因此也就会有机率地出现一些企业为了支出相应的金额和费用,但是会计却不能够做账,抵扣了成本,导致盈利虚高,所以为方便于企业有了以后自然人为首征这样的优惠政策。 该优惠政策的低税率和高效益吸引了众多缺乏成本费用的企业以及被要求提供票据的自然人,个人的经营所得税可以享受由政府核定的征收,受票方公司不用再代扣或者替补缴纳的个税。业务真实,也能够做到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和自然人解决销售成本发票的问题。而自然人代征又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园区自然人代征,园区内可享受个税核定政策,综合税率1%-2%左右,且园区自然人代征仅需要业务合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本人出场,可以开具服务类,材料类等票据。另一种是税局自然人代征,受票方需要本人出场,业务需要真实材料证明。 但是自然人代征只能开普通发票,而且是以个人名义不是公司性质的发票。正常情况下,个人去税务局代开一般是划入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劳务报酬缴纳税金,100万的业务就需要缴纳20万的税,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太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