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何使用 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能让纳税人更好的填报享受捐赠扣除和税收优惠。其中,《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注意事项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报送期限为: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 2.如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进行申报。 3.如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需填写第6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一栏,其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即可。 温馨提示:如合伙协议未约定比例或比例不明确,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4.备注一项应填写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需以纸质方式报送,可使用电脑填写完成后再进行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