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如何更好地应用开曼公司 开曼的公司与金融方面的法律几乎就是为了离岸金融而生的,多年来他们和资本界的贵族们保持了神秘的默契,为资本的保密、自由、升值、包装切割提供了无以伦比的空间,被誉为“资本工厂”,同时受到全球的金融和法律人士的全力追捧,中国的多家海外上市企业也都在自己的离岸结构中拥有不止一家开曼公司,在返程投资和直接外商投资中,也有很多客户使用开曼公司做为控股公司对中国市场进行投资,也正是因为这样开曼成为少数几个在北美和亚洲的香港与新加坡可以上市的属地。 如果内地企业在开曼注册公司可以透过离岸公司、信托、商业伙伴、银行、基金或管理公司,合法地保障资产及减低应课税额,与此同时让投资者掌握环球投资机会来进行离岸理财,通过离岸公司理财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税收方面,由于世界各国(地区)存在的税率差异,有很多国家(地区)以特别法对涉税行为进行规范,形成了业界所称的避税港、避税堡、避税伞和避税假期,其中以避税港最为常见。 避税港免征直接税,即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继承税和财产赠予税,以塞舌尔、英属维尔京、巴哈马、巴拿马和开曼为代表,避税堡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仅就源于境内收入征税,以中国香港、澳门和新加坡为代表,避税伞一般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或对某些主体抵免税的国家(地区),以塞浦路斯、毛里求斯、荷属Aruba、马来亚Labuan(纳闵)为外表,避税假期,在规定期限内免征某些税或只征某些税,以中国浦东、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为代表。 当然不仅仅是开曼群岛,许多海外离岸公司注册地都有许多优惠便利条件,当地政府对此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吸引了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