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征税对象: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免征额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免征额。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缴纳所得税的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