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