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企业结算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1日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等特殊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缓缴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2、企业年度总分类账、明细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3、企业本年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流转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4、企业验资报告; 5、前几年中介机构出具的纳税评估报告复印件; 6、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表; 7、上一年度12月纳税申报表; 8、资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9、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10、企业基本情况;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日期是什么时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