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可登记为企业的经营场所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通常情况下,公司企业登记的住所地的地址必须是商用、商铺、办公室等商用性质。 根据2015年10月1日实行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即可增设经营场所;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在园区开展企业集群注册试点,允许将园区企业孵化机构的住所登记为多个入园企业的住所,由企业孵化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 因此,居民想将自家住址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只要能提供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文件,再带上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就可以前往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