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注册 股东 查看内容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

2021-10-30 14:4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524| 评论: 0

摘要: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股东权中的权能可否分别转让在普通的股权转让实践中,股东往往整体性地将自己的股东资格(包括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那么,能否 ...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否分别转让在普通的股权转让实践中,股东往往整体性地将自己的股东资格(包括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那么,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以进行分别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并非所有股东权利皆可自由让渡。股东依新《公司法》第35条享有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即其适例。该股东权利的行使以股东资格存在为前提,倘若第三人不存在股东资格,则其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出资有赖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也不得脱离股东资格而转让。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东权利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