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方式 1、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2、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 3、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东尤其是高度分散的众多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由此滋生了收购、滥用委托书的弊端。 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