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需要做账报税吗 1、税务登记等、税务登记证要跟营业执照一起,分公司的也要办税务登记证,还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 是否国地税都要办,视乎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征收还是地税征收:如果是国税收,则国地税都要办;如果地税征收,则还要看经营项目,如果是营业税为主税种,则只办地税,如果增值税为主税种,则国地税都要办。 2、申报纳税、视乎税种。 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工薪的机构代扣缴。 补充: 1、是否独立核算是总机构说了算、判断是否独立核算,主要有3点:一是是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二是是否独立记账;三是是否自负盈亏。 2、现在税务上也不大管你是否独立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 三、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设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