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成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的纳税内容 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在异地成立的企业,需要去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之后按规定领购发票,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其流转税及附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非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经过申请可由总机构统一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但如果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一通常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 对于在异地设的非经营性办事处的企业,是不会涉及税款缴纳。 分公司能否独立开票? 分公司的合同如果是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那么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且应在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 一般来说,在总公司所在地汇总缴纳的是所得税,其他的税种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在资金、业务、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称之为分公司。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方面都不存在独立,它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没有自己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的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即使有公司字样,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得到公司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