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责任谁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责任谁承担责任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