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合伙公司的时候,需要有合伙人进行出资,而有限合同企业的合伙人是有数量要求的,成立合伙企业的时候,需要签订合伙协议,那么有限合伙人的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上海注册公司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有限合伙人有什么出资的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资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有限合伙人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是指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进行权利质押。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有限合伙人的财产权益,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对该财产权利进行一定的处分。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资,产生的后果仅仅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变更的可能,这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基础并无根本的影响。因此,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担保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财产份额的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资作出约定,如有特殊约定,应按特殊约定进行。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不影响有限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但是,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依法进行,一是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二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协议中,还应当告别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有限合伙人有什么出资的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