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股东投资实体企业赚到了钱,企业发分红给他了却不想纳多一点的税,这是比较头痛的事,因为不交税是违法的,但又不想年终分红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想来想去只有走两条途径了。 一是:对于这部分股东可考虑通过工资、奖金形式降低税负。股东由出资人转变为企业管理者,股东通过在公司任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放薪酬减少税负。 通过工资、薪酬抵减一部分分红所得税。 【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二是:股东可以通过入驻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先缴纳后奖励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像一些工业园这边可以通过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降至0.5%-3.1%。 个人节税因人而异,在节税时必须依法纳税、依规享受税收优惠、合法节税的原则,千万别做偷税漏税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