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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特征

2021-12-4 12:4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536| 评论: 0

摘要: 我们通常所了解到公司都是由三五个人共同成立的,很少有一个人注册公司,但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很多,只能由个人单独设立一所公司,该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特征?一人有限 ...
我们通常所了解到公司都是由三五个人共同成立的,很少有一个人注册公司,但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很多,只能由个人单独设立一所公司,该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特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特征

(一)股东为一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三)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四)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限制

1、再投资的限制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此一限制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3、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特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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