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能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根据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合规、风险、发展规划等工作机制;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拟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四) 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工作报告并检查首席执行官的工作; (十五) 每年对董事进行尽职考核评价,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交董事尽职报告; (十六) 提请股东大会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 选聘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十八) 对公司因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九) 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七)、(十一) 项及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董事会职能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