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需要汇算清缴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A: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主表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和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根据电子申报系统设置,如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按规范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且总机构已在季度预缴申报中填报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则分支机构在进行申报时,该数据由申报系统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信息自动补全。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支机构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