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奉贤对于注册外商投资公司的优惠政策方式是: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将从公司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公司,经营的时间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所得税的40%税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企业,经营的时间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 在上海奉贤注册公司,凡从事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6000万美元以上,或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以上且超过原来注册资本50%以上,经营的时间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增加投资部分所交纳的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 3、 凡在上海奉贤注册公司的私营企业可享受财政给予的技改贴息、年企业所得税区得益部分的50%以上的奖励等优惠政策。 4、凡是从事输配电产业的生产、研发、营销的企业在上海奉贤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是可享受3年内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区得益部分的70%,增值税、营业税区得益部分的40%的奖励;区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还可提供1:1以内的贷款信用担保,以提高企业向银行贷款的增资能力。 5、 上海奉贤政府部门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企业”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A、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销售额达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交纳企业所得税。B、 技术先进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技术先进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交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