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发行人申报文件有什么要求 上市是公司实现增值和募集资金的一种最重要方式,只要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都可以向证券管理部门申请上市。但是,公司能否上市往往卡在审批上,尤其申请材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肯定会被退回要求补充资料或不允许上市。那么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申报文件、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呢? 在实践中,公司(发行人)要想在中小板上市的,其准备的申报材料必须要符合相关规定,首要的就是全面。 不过,通常情况下,申报材料都是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等等。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所以一般来说,不太会出现缺少相应材料的情况,或即使缺少材料了,往往也能及时补上。但是中小板上市的发行人,除了准备充分的申报材料外,其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如果申报材料、申报文件存在上述情形的,发行人不但不能上市成功,往往还需要受到证监会的相应的处罚,如训诫、罚款等。 因此,公司(发行人)想要在中小板上市的,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帮助,尽可能确保顺利申报上市。要是不清楚中小板上市条件或有其它疑虑的,也可以先找公司法律师咨询之后,再做处理,做到胸有成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