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如果需要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千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人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