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增值税 2、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企业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自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组织取得的收入,需要按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合伙企业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以各合伙人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分回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按照分回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说,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的身份来决定。 自然人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征收,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企业合伙人正常将所得并入当期收入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 二、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如何确定? 大致有这么几个基本原则: 1、如果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利润分配的比例,应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人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比例可以追加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即可。 3、如果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确定分配比例。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在各合伙人之间的分配,通常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来确定各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分别按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涉税以及利益分配问题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