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权的权利。 (4)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 (5)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7)新股认购优先权。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9)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权。 (1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11)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