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权利? 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股东权利 资产收益权,是指股东按照其对公司的投资份额通过公司盈余分配从公司获得红利的权利。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红利。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重大行为通过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方式做出决定。公司的重大行为包括:公司资本的变化,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清算等行为。 选择管理者权,是指股东有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方式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的权利,包括决定管理者薪酬的权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相比较之前的版本,删除了原来股东享有的三项权利前的“作为出资者对于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修饰语,这是为了明确投入资本额已经转化成公司的资产,投资者已经不再是所有权人,而是股东,所有权转化为股权,这三项权利就是股权的具体表现。同时删掉了原来关于“法人财产权、公司中国有资产所有权属国家”的规定,统一归入第三条,承认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从而明确确立了公司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也划清了股东权利与所有权的界限,有利于公司独立自主地经营。 股东权利具体包括什么? 1.获得资产收益的权利 大部分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获取收益。 当然不排除个别人,投资就是为了买个教训,或者是为了降低贫富差距尽一份力,但那些人前提也是自己或者自己老爹在别的投资上赚到了足够的收益。 股东投资公司,获取收益一般的途径有三种:获得分红,股权或股份的转让,剩余财产分配。 第一种获得分红,是最普通的。 公司经营业务赚了钱,账上有利润,也有现金,在扣完税、交了公积金等项目后,还有可分配利润,那就可以分给各个股东。 第二种是股权或股份的转让。 比如低价买了股票,再高价卖出,赚个差价。 第三种是剩余财产分配。 比如在公司解散的时候,按规定和分配的顺序可以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但是一般到这一步的时候,赔钱的比赚钱的多。 原则上来说,公司的净资产是属于股东的。 所以股东为了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发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有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但是公司里面该管的人不管的时候,股东可以代表公司对相关人员提请诉讼,这也是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什么是重大决策?公司要花一笔钱算不算重大决策?公司要开除技术总监算不算重大决策?公司修改营业范围算不算重大决策?公司内部要增设一个部门算不算重大决策? 关于什么是重大决策,有一个区别的标准,就是需要上股东会决策的,就算是重大决策。 可问题是,什么事情需要上股东会审议呢? 就是属于重大决策的事情。开个玩笑,关于重大决策的内容,我们后面学到股东会职权的时候再具体分析,基本上就是涉及公司规则层面的事情。 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主要是通过在股东会上面发表意见来实现的。 所以,这项权利就包括被通知权、参会权、表决权、提案权、知情权等等。 什么是被通知和参会权呢? 假设一家公司有三个股东,甲持有51%的股权,另一个人乙持有34%的股权,还有一个小股东丙持15%的股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审议一般事项,所持表决权一半的股东同意即可通过。 特殊事项,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即可通过。 现在要召开股东会审议一般事项,会议召集人觉得,反正丙同不同意都不影响最终结论,所以股东会就不通知他参加了,行不行呢? 当然是不行的。 参加股东会是丙作为股东的正当权益,通知了但是开会的时候他没去,会议可以照常召开,但是不通知他参加是不行的。 股东会是由谁来召集呢? 一般情况下,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这个后面的条款还会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到时候再分析。 3.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股东的第三项权利是选择管理者。 请问,股东可以直接任命公司的总经理吗?可以直接任命财务负责人吗?可以直接安排自己的亲信当保安队队长吗? 答案是,不可以。 股东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仅限于选择公司的董事和监事,而且还不包括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基本上,上一层级只确定下一层级的人选。 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择的,而财务负责人是由总经理选择的。 这些在公司法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具体包括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