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变更 (改制) 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3、《名称 (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 (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产权界定文件 (集体所有制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股东若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 (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8、含国有股权的要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 9、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集体企业还应提交职工 (代表) 大会决议;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 (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11、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2、《指定 (委托) 书》; 13、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股东之间以人合性为联系纽带,需要股东内部关系稳定,股东的进出有严格的法律和内部规则制约。 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性公司,股东关系主要以资本为纽带,表现为一种资本合作关系,股东进出相对自由。因此,法律规定进入公开资本市场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接资本市场,不论是上市,还是新三板挂牌,都须先进行股改,改变公司性质,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是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先决条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应当符合该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之外,还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当地公司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进行。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