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实体的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在法律上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那么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吗?实际中可能有两种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下,分公司仅承担一定的业务职能,例如仓储和营销等单一职能,而不是全面从事业务活动的分公司。 在第二种情况下,分公司独立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承担某一地区或某类业务的经营活动注册公司,但即便如此,该分公司也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独立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能力。因此,严格来说,独立签署协议是不可能的。总公司签署协议,分公司负责执行。但在实践中,很多分公司直接签订协议,建议到总部办理授权手续签订协议。 二、分公司应该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财务会计为经营活动服务,因此独立会计或非独立会计实际上取决于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职能。 严格来说,上述第一种情况的分公司只是总行某一职能部门的延伸,并不从事独立的业务活动。因此,它没有自己的业务收入,不能独立核算。通常,非独立核算,总公司设立统一账目,统一核算; 三、独立会计分公司和非独立会计分公司实务如何纳税?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应单独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按税法征收。但如果是跨省分公司,则涉及分公司在当地预缴所得税。 如果非独立会计分公司没有完整的经营活动,自然就没有收入,不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它只需要包含在总部会计中花费的成本。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认为,既然设立了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还必须按照税法正常申报纳税。具体规定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让中非独立会计分公司的做法非常尴尬。 四、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是否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再延伸一下,如果是不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组织,比如在异地设立办事处,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吗?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还是很有争议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回应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在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设立分公司,并且该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办公室不需要申请营业执照。 这个回复的意思很清楚。如果您从事商业活动,则必须设立分公司。至于你有没有独立核算,市场监管总局不管。但设立分公司必须经过税务登记,税务管理也随之而来。但是,如果公司认为外国代理机构不从事业务活动,则不能办理分公司,而只能自行设立办事处。办公室的人员和费用可以退回总部核算,自然不涉及税务登记。和纳税。 总结: 1、无论分公司是否选择独立核算,都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也需要进行税务申报。当然,如果没有业务和收入,可以零申报; 2、如果外派部门不从事独立经营活动,不要选择分公司模式,直接设立办事处,无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3、 如果设立分公司,建议直接设立独立的会计分公司,以免日后不设立独立账户给税务管理带来麻烦,尤其是所得税缴纳和分公司本地申报没有独立会计申报如何独立?这是一个矛盾,因此,如果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最好设立办事处。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实务中如何缴税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