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的8个涉税问题 1、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能否享受月不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因为自然人属于按次纳税,不属于按期纳税 2、支付自然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 答:不一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3、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有的业务是允许的。 4、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现象? 答:是的,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去代开的发票,都是属于虚开,是需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5、个人去税务大厅自然人代开的发票,完税后还需要代扣代缴吗? 答:税收园区申请的自然人代开,个税属于个人经营所得,完税后无需再进行代扣代缴。 6、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还有地点要求吗? 答:个人可以在常驻地、身份证所在地、企业所在地、业务发生地进行代开,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代开。 7、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支付单位若是没有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的义务有风险吗? 答:有风险,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8、自然人代开发票,哪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答:自然人去税局代开的以下发票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支付方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咨询费、服务费、设计费、审计费、审稿费、课酬费、演出费、翻译费、代理费、介绍费、代办费、劳务费、化验费、测试费、展览费、其他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自然人代开发票的8个涉税问题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