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利润总额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企业经营成果,是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而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税法的范畴。 一、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1、依据的政策法规不同,形成税会差异 利润总额依据的是会计准则,应纳税所得额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利润总额是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我们知道,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按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在利润表上反映出来。 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会计核算采用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均反映在当期的利润总额,与是否收到发票没有关系。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按照税法的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由于二者分别执行会计制度和税法,则对收入、成本费用和资产、负债的确认基础、时间和条件也各有不同,进而导致利润总额和应税所得之间的不同。 2、二者的目的不同 利润总额的目的是企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结果,为股东、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以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目的,是企业按照税法的口径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后,准确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而计算得出的,也就是为了缴纳所得税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3、年终汇算的调整事项不同 财务会计年终决算时,为准确核算当年的经营结果,会对应归属于当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等进行清算,比如坏账准备、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等的提取,以及各种资产和成本费用的清理等,以避免经营结果有误。 而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间接计算法),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比如多列支工资费用的调整,业务招待费按列支标准的测算和调整,广告费按列支标准的调整,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的调增事项,以及免税收入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的调减事项等,并按税法要求准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当然,也可以按照直接计算法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二、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联系 1、利润总额(会计利润)是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也就是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金额的基数,是按照利润总额为计算基数。 2、使用间接计算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的 我们知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两种计算方法,即一种是直接计算法,一种是间接计算法。直接计算法是年度实现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间接计算法,是利润总额加(或减)纳税调整事项,即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调整后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即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区别是利润总额的计算是按照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计算或调整出来的。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区别和联系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