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V公司是什么意思? SPV,英文全称为“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实体),通常指仅为特定、专向目的而设立的法律实体(常见的是公司,有时也有合伙等)。对比普通公司,往往SPV除设立的特定目的外,没有独立的经营、业务等职能。有时也被称为SPE(Special Purpose Entity)。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37号)中,定义为“境内居民(包括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假设A、B、C、D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E,各持有25%的股份,经营一段时间后,A想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出售给F,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七十二条,股东B、C、D对A想转让的股权有优先受让权,A转让股份的行为必须得到股东B、C、D的同意,此三人中有任何两人不同意A转让股份,可以获得对A所持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即A无法确保能够成功将股份卖给F。 如果A对公司E的股权不是直接持有的,而是通过设立SPV公司G持有E的股权(假设G所有的投资仅仅为E的股权),那么,转让G的股权给F,实际上就达到了另F持有E股权的目的,绕开了必须由股东B、C、D同意的规定。 二、避税 境内制造业机构在避税天堂(开曼群岛、维京群岛)等设立SPV,将产品以极低的利润价格卖给SPV,再由SPV在境外按正常标准的价格进行销售,通过这样的操作可以把大部分的利润留在税率极少甚至是零税率的SPV公司。 境内居民在境外设立SPV,再以SPV名义在境内设立一家公司(返程投资),则新设立的公司性质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外商税收,地区优惠,投资优惠等。 四、避开外汇管制 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外汇资金的使用均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尤其是境内主体之间的外汇收付更是有明确限定的类型和范围。在境外设立SPV,就可以极大的便利资金收付,不受国内各项监管规定的限制。 从会计角度,SPV的资产不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母公司可以把问题资产打包转移给SPV,SPV的收益等可以以利润形式汇回母公司,使得母公司各项财务数据更美化。若SPV运营不当,还可以宣告破产,并不影响母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表。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SPV公司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