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分公司执行可以吗? 是可以的,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可以由分公司执行,分公司不是单独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单独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二、总公司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构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总公司签合同后可以由分公司执行,成立分公司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首先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成立分公司的申请书,其次,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然后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等待工商部门的审查。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总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分公司执行可以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