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且需要团队精神是强的工程,因此我国的建筑工程承包资质进行了四个等级上的划分,每一个等级都对应着不同的条件与承包范围。那么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 项; (2)高度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 项; (3)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建筑面积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二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 项; (2)高度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 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 项; (3)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建筑面积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工程承包资质应该如何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