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撤资是什么意思? (一)合伙人撤资:即合伙人撤销投资;撤出资金。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化"。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一种类型,它意味合伙人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像委托授权一样,撤资需要合伙人采取直接的、明确的行动。与委托授权不同的是,撤资总体上说是一次性工作。 (二)分类: 1. 出售。即把企业作为一个可继续经营的实体加以出售; 2.赠予。即无偿移转。出售和无偿移转的对象可以是事业机构现有的员工、产品的使用者或服务对象、社会大众、以及市场上现有的其他私人企业,或事业机构原有之实质性有人。 3. 清理结算。即对于经营绩效不佳的公营事业,可通过削减预算、关闭工厂,以及出售资产等方式使之退出市场。 二、合伙人撤资和退出造成的法律后果 (一)合伙人撤资使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三)合伙人撤资后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合伙人撤资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五)因合伙人撤资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三、合伙人撤资的规定 关于合伙人撤资的法律规定如下: 如果发生合伙人撤资,我们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 (一)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撤资,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 (二)若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也就是说,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人撤资。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人撤资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