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决定,不需要在董事会一致通过。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 1、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股权转让的性质 小编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的条件包括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的性质属于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三、股权与其他概念 股权与其他概念不同。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