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意思指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中国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自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最重要的一点,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一人有限公司,不是法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