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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什么意思

2022-5-22 11:0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837| 评论: 0

摘要: 物权是什么意思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与债权以及其他权利相比较,可以看出物权概念包含的三重含义。第一,物权是对物权,它表示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本质是人对物的支配权。这一概念与债权 ...
物权是什么意思

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与债权以及其他权利相比较,可以看出物权概念包含的三重含义。

第一,物权是对物权,它表示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本质是人对物的支配权。这一概念与债权所表示的人对人的请求关系有明显的区别。从法学技术上看,物权的内容是一个具体的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思对一个具体物的支配关系,并不涉及其他人的意思;而债权表示的是一个具体的主体请求另一个具体主体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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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物权的实现仅仅依据权利人自己的意思,不必依靠他人的意思。债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必须得到他人的协助。法律上所谓权利实现,即权利人取得权利所指向的利益,获得权利的使用价值或者价值。比如所有权人使用其物或者变卖其物。物权的实现与债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实现有着根本不同的法律条件。物权关系中没有相对人,物权的实现当然无从依靠相对人的意思。如所有权人需要利用其物时,只需要自己作出决定即可。债权关系中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相对人,债权实现必须借助于这个特别的相对人的意思。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要取得标的物,就必须借助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行为。由此,物权获得了绝对权、对世权的特征。绝对权表明权利人可以独断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对世权表明权利人可以排除他人的意思。

第三,物权的本质是排他权。物权的实现不但不依靠他人的意思,而且必须排斥他人的意思,才能实现权利人的全部利益。比如,一个企业在客观上会同时成为数个债权人的债务人,如为租赁厂房设备而向银行贷款,为购买原材料向原材料的厂家欠贷等。此时,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谁也不享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但是,如果某债权人要求该企业为其债权设定抵押权,则该债权人即享有排除他人而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抵押权人之所以能够优先清偿,就是因为抵押权人享有排除他人的抵押权,这样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排除他人的意思,从而使得自己的权利得到了实现,这就是物权排他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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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分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称为自物权。自物权只有一种即所有权,所有权是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他物权是对自物权以外的各种物权的总称。直接支配他人所有的物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排除任何人的非法干涉包括原所有人的非法干涉的权利,称为他物权。他物权实际上限制了所有权,所以又称为限制物权。

2、限制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所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传统民法上的分类:

①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

②地上权是指在别人所有的土地上盖房和居住的权利。我国所有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在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我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

③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支配别人所有的供役地的权利。

④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予以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交付不动产并收取典价的人叫做出典人。不动产叫做典物。在典权制度中有一个三十年的回赎期,只要没有超过三十年,出典人就可以回赎典物。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尽管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所有权的权能都和所有权分离了,但是只要出典人有能力回赎典当物,其就有权回赎典当物。典权的特点:有出卖之实,没有出卖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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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物权

《担保法》只规定了五种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和定金是债的担保范围,不是担保物权。抵押、质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都是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为目的,而在债务人获得的第三人特定的物或特定的权利上所设定的定限物权。所以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直接支配属于他人的财产的他物权。抵押中的抵押物、质押中的质押物、留置权中的留置物都是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享有所有权的物,根据抵押制度、质押制度、留置制度,其可以直接支配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担保物,而且在将来债务人不履行自己债务的时候,其可以把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拍卖掉,对拍卖所得的价款,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担保物权是他物权。

3、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

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叫做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叫做不动产物权。在民法上将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相区别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两者的公式方法不同。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而动产以交付和转移占有为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典权都是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叫做不动产物权。各种动产的所有权、动产的质押权、留置权都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叫做动产物权。

4、主物权、从物权

主物权就是可以独立存在,不从属于其他物权的物权,例如所有权、永佃权、地上权、典权。抵押权、地役权是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且只有从属于其他权利才能够存在和实现的权利叫做从物权。从物权随着主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而设立、变更、消灭,随着主物权的转移而转移。

以权利为标的物的物权叫做准物权,例如权利质押、权利抵押、知识产权上设定的权利。两外还有采矿权、取水权等都是物权,其具有利益内容,称之为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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