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资代表处?也称外商代表处,全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的功能就是作为母公司的代言人处理当地的相关事务,接待母公司来宾,对沟通母公司以及当地企业、政府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外资代表处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所有无法直接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那么,既然外资代表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为什么不直接设立外资公司进行经营呢? 为什么要成立外资代表处? 1、很多外商在来中国投资的初期,对于市场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可以通过设立代表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发掘商机,同时也可以利用代表处沟通当地政府企业关系,寻找合作伙伴等。 2、对那些已经和国内企业有了初步合作的,并且国内供应商已经可以直接和外资母公司进行合同签订货物交付的,代表处的作用就在于接待联络,并且对合作进行监督。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 外资代表处的申请设立,中国政府的审批是比较严格的。审批主要从主体的资格、设立的地点、首席代表或者代表的任职资格以及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限制。 推荐阅读: 1、设立外资代表处的主体只能够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贸易组织,外国政府机构或者国际组织在中国需要设立办事处则采用政府间的相关协定,而且,外国人不能用个人名义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者代表处,也就是说只能是法人。 2、外资企业依法成立有一年以上,才能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台湾企业如果要在大陆设立办事处,那么企业成立年限要达到5年以上,并且台湾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央对外经贸合作部审批。其他的则是由升级经贸委进行审批。同时要上报外贸经贸合作不进行备案。 3、想要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外国企业还要具有与中国企业之间的往来证明,比如贸易合同。 4、外资代表处的注册地址必须在涉外写字楼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