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对下岗失业人员出租本人拥有产权或征得产权人许可转租使用的房屋,月收入不足300元的,免征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3、下岗失业人员利用自有房屋(指个人居住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从事个体经营的,凡“三证”(房屋产权证或使用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与经营者姓名一致的,可给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年的免征优惠。 4、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费。 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动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三、个体经营户如何交税 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比方说,某件商品您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