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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利弊有哪些

2022-5-23 21:48|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619| 评论: 0

摘要: 一、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利弊有哪些?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注册公司吗?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 ...
一、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利弊有哪些?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注册公司吗?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商业经营合作中,零元的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的信誉和认可度,都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办理公司,仅仅有注册资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公司运作成本、经营场所等。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冲击虚假垫资

虚假垫资是由于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限额的限制而产生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不必为了拿不出注册资金而借助中介的渠道完成注册。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利弊有哪些


二、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将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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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

(2)将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上就是新公司中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当事人注册成立公司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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