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按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注册的,没有在特定的类别上注册,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我国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该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那么,商标分类表的第20类商标经营范围是什么? 【第二十类】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2001组】家具 【2002组】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组】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组】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组】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组】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组】非金属牌照 【2008组】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2009组】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2010组】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组】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组】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组】垫,枕 【2014组】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