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限制 按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责范围 股份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从上面内容,我们知道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是有限制,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而且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公司诸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股份制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有限制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