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的双重标准。实施条例根据注册地标准,将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具体界定为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居民企业。尽管登记注册地标准便于识别居民企业身份,但同时考虑到目前许多企业为规避一国税负和转移税收负担,往往在低税率地区或避税港注册登记,设立基地公司,人为选择注册地以规避税收负担,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采用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规定在外国(地区)注册的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的,也认定为居民企业,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实施条例对实际管理机构的概念作了界定,即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税收居民和非居民区别 (一)税收居民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场所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非居民是居住时间不满足一年的个人,而税收居民是居住时间满足一年的个人; (二)税收居民的纳税义务是没有限制的,不管是境内的收入还是境外的收入都属于缴纳的范围之内,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是有限制的,只需要缴纳在所在地获得的利益即可; (三)国家对税收居民和非居民征收的税务标准不一样,对税收居民征收的项目要比非居民要多。 三、税收居民身份如何认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居住365日,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