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区别? 会计机构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也就是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专业机构.注册会计师(CPA)从事查账审计、资产评估、公司清算等会计服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比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一般由自雇或者合作、合伙的注册会计师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管理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事务所从事会计专业活动,对外签署协议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经济组织、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财会部门的负责人之一,例如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或者会计主管.凡属依照《会计法》设立会计簿记,进行财务核算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或者非政府组织(NGO)、政府部门等都要设立财务部门,聘用具备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向出资人、税务局等特定相关对象报告财务状况.而这些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叫做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工作负责人由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者负责人任命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管理会计部门人员及其工作,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 《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依据这一规定,通常我们认为,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负责组织事务、行使会计核算与监督职权的负责人可称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单位指定的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核算与监督职权的负责人为会计主管.不管怎么称呼,他们都是一个单位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会计机构负责人).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区别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