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条件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 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 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 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 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 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 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 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四)外国专业人才(B 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 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 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 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外国人员(C 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六)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上述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七)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申请材料虚假的;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 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