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权因其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而被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为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那么申请驰名商标需要那些条件吗?驰名商标申请程序如何?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1、该商标的注册和实际使用均须在四年以上(包括四年); 2、本商标享有盛誉,深受消费者(使用者)的喜爱;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量大,销售范围广,市场占有率高;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5、使用这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售量、销售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金)居全省同行前列; 6、商标广告宣传面广,覆盖面广; 7、商标权拥有者具有强烈的商标意识,有健全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注重对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 8、近三年来,商标拥有者在实际使用中没有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 9、如果一项商标所核准的商品是出口商品,则该商标应在有关国家(地区)注册,并且有一个较大的销售区域。 10、自知名商标被确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用作商业名称,并可能造成公众错误认识,已进行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已注册的,知名商标注册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悉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工商机关撤销该企业名称。 11、驰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了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 驰名商标申请资料 知名商标申请信息。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 3、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也应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4、本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纳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的相关资料; 5、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材料; 驰名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认定省级著名商标,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受理申请。申办知名商标时,必须填写“省级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有效的证明文件。 2、建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在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商标评审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3、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成立了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继续使用: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者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提起并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驰名商标申请有哪些条件和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