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分公司 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都会在不同的城市或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因而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通常情况下,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公司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资产,以总公司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而言,符合以下情况,公司需设立分公司: (1)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 (3)公司需要在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 (4)公司需要在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 (5)公司需要在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 (6)公司需要在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入和支出的财务账目。 分公司注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册材料,其分为登记所需材料及设立所需材料。 (1)登记材料。其具体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此外,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设立材料。设立材料主要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工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2、进行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通常情况下,公司需事先准备好分公司企业名称,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查重,如若名称通过审核,便能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工商交件。在分公司企业名称通过审核后,委托代理人便可以携带分公司注册事先准备好的注册材料,到工商局现场进行工商交件。如今,部分地区工商交件已可以通过网上来进行,因而,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分公司注册资料提交,委托代理人只需等待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携带最终版分公司注册材料到工商局现场进行提交即可。 4、领取营业执照。待分公司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委托代理人便可以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此后,委托代理人还需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刻章备案。至此,分公司注册基本完成。 以上为分公司注册流程具体说明。如今,在不同城市和地区注册分公司的企业越来越多,因而,有关分公司注册流程一定要进行具体把握,这样才能够确保分公司注册的顺利进行,也才能够让分公司注册更加高效、专业的完成。 |